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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社会需要重新审视

历史研究动态
2000-03-31 来源:光明日报 李海鸿 我有话说

社会形态研究,不仅是一个实证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历史学发展方向的理论问题。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历史学所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有很多是建立在对社会形态的全面深入的研究基础之上的,而历史学在新世纪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同样也必须高度重视理论问题,特别是社会形态问题。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与近代化诸问题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因此成为近年来史学界关注的热点。前不久,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明清史研究室与《历史研究》编辑部共同主办了“明清社会形态”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十余所科研机构及高校的30余位学者参加了这次会议。

在这次研讨会上,与会学者指出,研究社会形态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为指导。学者们认为,明清社会形态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的关于社会分期问题的讨论,到五六十年代关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到近年来有关中国社会发展道路问题的讨论,都需要联系到对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的研究。如果我们对明清社会形态搞不清楚,就无法发现中国传统社会的结局,也无法正确回答中国近代化的起源与发展等问题。

明清时期,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处于重大的历史转折阶段,中外交流日趋频繁。因此,与会学者普遍认为,应该从长时段、从世界史的角度考察明清时期的中国史。学者们认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明清两朝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明代社会本身已经呈现出前后不同的时代特色。如果我们将明清社会看作是一个转型的社会,那么,其转型期必然是漫长的,其影响也是深远的,因此,将明清社会按朝代分段考察的方法只能是相对的。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曾是中国史研究中的“五朵金花”之一,改革开放后再度成为研究的热点。对此,本次研讨会也予以充分关注。有的学者坚持中国曾经存在过资本主义萌芽的传统说法,有的学者则对此提出异议,他们指出,单纯从资本主义萌芽的角度研究明清社会的经济状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够全面和深入,因为建立在这一概念基础之上的研究往往偏重生产关系、偏重分配,轻视流通、轻视市场,而从传统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恰恰是明清经济最重要的特点。

如何看待明清鼎革,如何评价清朝的历史地位,一直是学术界争论十分激烈的问题。在这次研讨会上,与会学者从政治体制、经济发展、学术转变等角度出发,探讨了清朝取得政权的必然性以及清朝对中国历史发展的积极意义。有的学者指出,有五个方面的原因影响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产生了完全否定清朝对中国历史发展所起的重要推动作用的片面观点。它们是:一、受华夏中心论的影响,未能彻底清理清末民初反满排满思想;二、受政治运动的影响,简单地将清朝与帝国主义放在一起予以批判;三、受欧洲中心论的影响,以西方社会的发展为参照系,而不是按照中国自身的历史发展进程来评价中国的历史发展;四、受评价标准的影响,百年屈辱使人们将清朝与落后挨打简单等同,忽略了中国的落后并非始于清朝这一历史事实;五、受研究者心态的影响,一些学者往往以今人的心态研究历史问题,以今天的标准苛求古人,这样得出的结论未必可靠。

在研讨会上,一些学者提出要尽量突破以1840年为历史分期的局限,不能用鸦片战争将清朝的历史简单割裂。有的学者主张,研究明清时期的中国历史要尽量使用中国自己的语言,在分析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众多因素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明确哪些是外来的,哪些是传统的,而不应简单化、公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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